曹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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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确认书


来源:贵阳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zmgyls.com/ 时间:2018/5/23 13:39:28

房屋赠与确认书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zyh,女。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lwh,男。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zxl,女。

甲方自愿将其下述所有的房屋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屋协议如下:

  • 甲、乙双方的关系。甲方二人为夫妻关系,乙方系zyh之弟zbh之女,zyh与乙方系姑侄关系。
  • 房屋具体状况。房屋座落于贵阳市花溪区某街49-4号,详情见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
  • 房屋的沿革。该房屋系zyh及乙方之父zbh弟兄姐妹祖上的遗产。1984年,乙方及其父母在该房屋内居住。1991年10月8日,zyh取得房屋产权证。甲方夫妻即口头表示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交由乙方父母保管。乙方及其父母一直居住该房屋至今。现该房屋门牌号为:某街61号。
  • 甲方自愿将其房产及相关附属设施一并赠与给乙方个人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甲方确认1991年10月8日取得房产证时口头表示将房屋赠与乙方的真实性。
  • 乙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
  • 甲方保证房屋在此房屋赠与确认书签订前以及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 甲方赠与乙方房屋,本确认书在双方签订经律师见证后不可撤销。
  •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 本确认书一式四份,甲方持有二份,乙方持有一份,见证律师事务所留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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